為進一步加強集體土地租賃住房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推動集體土地租賃住房健康持續發展,2021年1月5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集體土地租賃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的意見》。主要創新內容有:一是加強統籌,建立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建設工作專班。二是重點在中心城區周邊城鄉結合部及土地資源較多且有利于服務重點功能區的地帶,平原多點新城靠近產業園區的地區,以及地鐵站點、交通樞紐周邊等配套相對完善區域規劃布局集體土地租賃住房,促進職住平衡、產城融合。三是尊重市場,依據居住人群需求特點及項目實際,彈性、合理配置居住公共服務設施。按照住宅型、公寓型、宿舍型分類明確集體土地租賃住房設計標準,適當提高商業配套比例,最高可提高至地上總建筑規模的15%。合理設置機動車停車位、建筑間距及日照標準,鼓勵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業態混合兼容,建設宜居、宜業綜合社區。四是加強集體土地租賃住房租期、租金等運營管理,落實監管責任,統一納入平臺管理,嚴禁“以租代售”情形出現。五是加大稅費減免及金融支持,納入全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籌集計劃的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按照國家及本市公租房政策規定運營管理的,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集體土地租賃房租賃住戶使用水、電、氣、熱執行居民價格。鼓勵支持保險資金、住房公積金等長期資金參與集體土地租賃住房建設。